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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龙岩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

 

龙岩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落实“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等有关要求,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证教学经费及时、足额投入 到教学工作中,实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经费的投入原则

()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学校每年在安排全校综合财务预算时,坚持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设备等项目列入专项投入;在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教学经费,在财务预算安排上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确保总量,逐年增长。为保证人才培养需要,学校每年投入的日常教学经费保证不少于当年收取学费的25%;保证生均教学经费的逐年增长;加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保证生均教学设备值不低于教育部规定标准,并逐年增长;增加图书资料购置经费,保证生均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4册。

二、教学经费的内容、资金渠道及开支范围

教学经费包括下拨各院(系)的包干经费、教务处统筹的教学专项经费、人事处统筹的人才引进经费、图书馆统筹的图书购置经费。

院(系)包干教学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体育维持经费、教学公用经费。由院(系)“一支笔”按财务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教务处统筹的教学专项经费包括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经费、教改研究经费、教材建设经费、毕业论文设计费、仪器设备购置费等。由院(系)使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审批。

图书馆统筹的图书购置经费包括馆藏图书资料购置费。由图书馆“一支笔”按财务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人事处统筹的人才引进费包括引进教学高级人才费用。由人事处“一支笔”按财务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一)本专科业务费,主要是指学校进行本专科教学中形成的支出。主要包括:低值耐用品、易耗品、试剂购置费,实验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音像资料购置费、资料印刷费及打印复印费;教学研究费、各类实习、实践、学生参观(教学观摩等)差旅费及毕业设计(论文)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实习基地建设等。开展教学业务用的消耗性开支包括专用材料、教师备课用品、教学材料、教学资料邮寄费、交通费、资料检索费、查询费等。

(二)教学差旅费指教师进行教学调研、学术研讨会、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查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外地差旅费等。

(三)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指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持费、各种仪器设备的自制及相关配件购置等费用。

(四)体育维持费包括用于体育运动活动的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包括各种球类、冰鞋、跑鞋、铁饼、标枪、铅球等器材)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体育场馆维修费用等。

(五)教学公用经费指在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办公费、电话费、劳保用品等。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用电话费、网络通讯费、劳保用品、资料书报费、教学用书购置费、邮寄费、会议费、招生费用、会员费、版面费、调研费、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六)课程建设(精品课程)专项经费

经费使用范围:

经学校审批下拨的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必须用于课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编印教学大纲等各类教学文件;

2、编印教学参考资料、辅助材料或引进原版教材;

3、购买课程建设需要的图书资料、教学软件、声像资料,产权须归课程组;

4、课程的网站软件建设费;

5、课程考核与试题库建设;

6、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报销控制在总经费50%以内);

7、与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改革密切相关的必要费用;

8、区内调研差旅费和小型专业会议费。

(七)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含新建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经费使用范围:

1、支付该专业内的教学所必需的实验室(中心)建设费用;

2、购置小型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图书资料等费用。

3、资助重点学科、专业建设计划内的区域特色教材建设;

4、主办或参加与本科教学有关的教学工作会议的费用;

5、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必须的调查研究差旅费;

6、本科专业图书资料购置费;

7、本科专业课程教师在职进修费;

8、专业教学改革、课程内容改革、网络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经费;

9、本科专业所属课程建设所需经费;

10、其他符合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含新建专业)建设的费用(未列出的需经教务处批准)。

(八)教学研究改革专项经费

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印刷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必须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教材 、题库建设费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资料、计算机软件等购置费用;

2、区内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和课题研究而进行的区内调研活动开支的费用;

3、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和课题研究举行的有关专题研讨会、学术研究会议的费用;

4、成果公开费指项目组成员就该项目研究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及教学研究论文;

  5、鉴定、验收费指项目研究结题进行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6、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它支出。

(九)毕业论文(设计)费使用要求

  1、用于支付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药品、试剂、资料查询费、上机费、印制调查问卷、外出调研差旅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打印等项费用;

  2、不得用于支付餐费、劳务费等。

(十)教材建设专项经费

经费使用范围:

项目经费只能用于与项目有关的参考书籍、参考软件、资料、素材、美工、动画制作费、配音、软盘、光盘、光盘制作费、版面费、录像带、稿酬、复印、打印、胶卷费、扩印费、校对、程序设计费、优盘费、闪存、移动硬盘费、市内交通费、立项教材差旅费等,均须凭发票报销。

(十一)实验室建设经费

为保证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费的增长水平,教学设备购置费只能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专业应用软件,以及与实验设备配套的室内家具、装备和装修,不得购置低值易耗品和其它设备。不得用于实验室外装修。

(十二) 各院系组织的其它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创办刊物、报纸,以及组织本学科的竞赛等活动),可报销印刷费、打字费、复印费、交通费、原材料费、元器件费等。

(十三)其他。试题试卷印刷;教学材料及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的修订、评审和编制印刷费;校园网维护费;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校徽等专门用于学生证件的制作及购置费等。

三、教学经费管理

(一)教学经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学校、教务处、人事处、二级学院分工管理,财务处统一核算,项目控制。学校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教学专项经费预算严格按项目进行,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并结合学校财力,提出教学专项经费预算的初步方案,财务处进行审核。教学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确需超范围(比例)支出、调剂使用的,需经学校职能部门、财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教学的学校领导批准。

(三)教学经费报销严格执行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规定。由学校领导统一掌握的教学经费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经分管领导授权,由职能部门管理的部分教学经费可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下拨到二级学院的教学经费,须由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提出经费使用方案,报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后使用,报销时须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报销。

(四)不得使用教学经费组织教职工旅游。外出调研、参加会议等出差费用报销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教学经费原则上不得用于教职工奖励、津贴,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经费使用部门要经常检查各项教学经费的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教学经费的支出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处理。

(七)经费使用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要求,对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

(八)本规定由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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