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学院2021年度“平安单位”
创建工作优秀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龙岩学院校内各单位考评指标清单的通知》(岩学院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学校委托考评中心对各单位进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材料整理,认真总结,积极参与考评。经校党委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优秀单位,现予以公示。
一、教学单位(按得分高低排名)
资源工程学院、传播与设计学院
师范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二、非教学单位(按得分高低排名)
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安全工作处、信息网络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2793729(纪检监察室)
安全工作处
2022年5月19日